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建立《“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实施监测机制的通知,根据通知,发布《规划》任务榜单,按照“揭榜挂帅”、自愿申报的原则,广泛征集《规划》任务实施依托项目及能源领域其他相关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并建立集中攻关、示范试验实施监测项目库。健全实施监测项目信息报送、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能源领域科技创新任务“攻关有主体、落地有项目、进度可追踪、动态化调整”。发挥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体及能源企业、科研院所创新主体作用,推动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实现规划、任务、项目、资源、政策一体化融通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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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榜单包括先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及综合利用技术领域、新型电力系统及其支撑技术领域、安全高效核能技术领域、油气安全保障供应技术领域、煤炭清洁低碳高效开发利用技术领域、燃气发电技术领域、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技术领域等七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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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在煤炭清洁低碳高效开发利用技术领域,包括高效低成本的CO2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集中攻关阶段:1#研发新一代高效、低能耗的CO2捕集技术和装置,提高碳捕集系统的经济性;2#开展CO2驱油驱气、CO2合成碳酸脂、聚碳等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技术研究;3#突破CO2封存监测、泄漏预警等核心技术;4#研发碳捕集转化利用系统与各种新型发电系统耦合集成技术。示范试验:1#开展百万吨级燃烧后CO2捕集、利用与封存全流程示范。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建立《“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实施监测机制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企业、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
为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形成合力加快推动能源科技进步,经商相关机构,我局将按照“十四五”时期我国能源科技创新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建立科技创新项目实施监测机制,为市场主体服务,确保《规划》任务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发布《规划》任务榜单,按照“揭榜挂帅”、自愿申报的原则,广泛征集《规划》任务实施依托项目及能源领域其他相关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并建立集中攻关、示范试验实施监测项目库。健全实施监测项目信息报送、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能源领域科技创新任务“攻关有主体、落地有项目、进度可追踪、动态化调整”。发挥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体及能源企业、科研院所创新主体作用,推动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实现规划、任务、项目、资源、政策一体化融通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