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加氢站补400万元!氢车1:1国补!浙江嘉兴启动2022年加氢

发布日期:2022-10-19 20:23 阅读:

原标题:加氢站补400万元!氢车1:1国补!浙江嘉兴启动2022年加氢

嘉兴市发改委启动2022第一批市本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线上申报,其中燃料电池汽车按不高于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1:1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对加氢站(固定式)按实际设备投资额的20%进行补助,金额最高不超于400万元。

推荐:漏电断路器与空气开关有什么区别

详情如下:

推荐:消防备用柴油发电机组选择那家好

嘉兴市2022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使用操作细则

推荐:发电机配电柜GGD型低压配电柜结构

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9〕213号)、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政策的通知》(浙财企〔2020〕73号)、《嘉兴市2021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使用操作细则》(嘉发改〔2021〕4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操作细则。

一、补贴内容(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1.补贴产品。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购买,在市本级完成上牌并运行,且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国产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2.补贴对象。符合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购车者。单位购车者指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各类组织,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

3.补贴标准。(1)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按已取得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

(2)燃料电池汽车按不高于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1:1给予地方配套补贴。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要求参照当年度中央财政补贴相关技术要求。如今后国家政策对地方财政配套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3)每辆车享受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的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价格须与市场公允价相符)的50%。如补贴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50%的,按车辆销售价格的50%扣除中央财政补贴后计算地方财政补贴金额。

(二)充换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补贴1.补贴产品。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①在市本级投资建成的,主动接入“市级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的社会公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以及公用加氢站;②在市本级通过电力部门单独报装的个人自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声明:本文转载自信息发布平台,观点不代表本站,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X大型发电机租赁公司-启灏机电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