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缆构筑物的尺寸应按容纳的全部电缆确定,电缆的配置应无碍安全运行,满足敷设施工作业与维护巡视活动所需空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隧道内通道净高不宜小于1900mm;在较短的隧道中与其他沟道交叉的局部段,净高可降低,但不应小于1400mm.
2)封闭式工作井的净高不宜小于1900mm。
3)电缆夹层室的净高不得小于2000mm,但不宜大于3000mm。民用建筑的电缆夹层净高可稍降低,但在电缆配置上供人员活动的短距离空间不得小于1400mm。
4)电缆沟、隧道或工作井内通道的净宽,不宜小于表1-6-7所列值。
(2)电缆支架、梯架或托盘的层间距离,应满足能方便地敷设电缆及其固定、安置接头的要求,且在多根电缆同置于--层情况下,可更换或增设任一根电缆及其接头。在采用电缆截面或接头外径尚非很大的情况下,符合上述要求的电缆支架、梯架或托盘的层间距离的最小值,可取表1-6-8所列数值。
(3)水平敷设时电缆支架的最上层、最下层布置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最上层支架距构筑物顶板或梁底的净距允许最小值,应满足电缆引接至上侧柜盘时的允许弯曲半径要求,且不宜小于表1-6-6所列数再加80~150mm的和值。
2)最上层支架距其他设备的净距,不应小于300mm;当无法满足时应设置防护板。
3)最下层支架距地坪、沟道底部的最小净距,不宜小于表1-6-9所列值。
(4)电缆构筑物应满足防止外部进水、渗水的要求,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电缆沟或隧道底部低于地下水位、电缆沟与工业水管沟并行邻近、隧道与工业水管沟交叉时,宜加强电缆构筑物防水处理。
2)电缆沟与工业水管沟交叉时,电缆沟宜位于工业水管沟的上方。
3)在不影响厂区排水情况下,厂区户外电缆沟的沟壁宜稍高出地坪。
(5)电缆构筑物应实现排水畅通,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沟、隧道的纵向排水坡度,不得小于0.5%。
2)沿排水方向适当距离宜设置集水井及其泄水系统,必要时应实施机械排水。
3)隧道底部沿纵向宜设置泄水边沟。
(6)电缆沟沟壁、盖板及其材质构成,应满足承受荷载和适合环境耐久的要求。可开启的沟盖板的单块重量,不宜超过50kg。
(7)电缆隧道、封闭式工作井应设置安全孔,安全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沿隧道纵长不应少于两个。在工业性厂区或变电所内隧道的安全孔间距不宜大于75m。在城镇公共区域开挖式隧道的安全孔间距不宜大于200m,非开挖式隧道的安全孔间距可适当增大,且宜根据隧道埋深和结合电缆敷设、通风、消防等综合确定。隧道首末端无安全门时,宜在不大于5m处设置安全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