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规模力争达到5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提高到30%以上,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28%以上。到2030年,风电装机规模力争达到2450万千瓦,光伏装机达到50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40%以上,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35.2%以上。
大力发展新能源。坚持集中开发和分布开发并举、扩大外送和就地消纳相结合的原则,重点依托沙漠、戈壁、荒漠、采煤沉陷区等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因地制宜建设各类“光伏+”综合利用项目,探索自发自用和就地交易新模式,有效扩大用户侧光电应用。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进行中)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厅局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了《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按照国家的审核衔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nxfgwtjpc163
2.传真:0951-8301996
3.联系电话:0951-8301997
4.通信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61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碳减排处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5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