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南平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南平市将推动3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基本完成钢铁、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绿色产业比重持续提升。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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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南平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民意征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我局牵头开展南平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编制,请您就《南平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
南平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综合〔2022〕42号)和《福建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我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推进“减污、降碳、强生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实现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面临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但我市经济体量小、增速慢,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面对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基于环境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高度同根同源的特性,立足我市实际,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切实发挥好降碳行动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源头牵引作用,充分利用现有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协同推进低碳发展,创新政策措施,优化治理路线,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一)碳排放现状。2020年南平市总二氧化碳排放1075万吨,其中能源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为939万吨,工业过程排放136万吨。能源相关的二氧化碳中直接排放占93%以上,约870万吨,电力调入产生的排放是69万吨。能源类型上,煤炭燃烧产生碳排放贡献最大,占比约77%(720.9万吨),石油和天然气分别占比13%(126.1万吨)和2%(22.8万吨),间接排放占比7%(69万吨)。行业构成上,电力、工业是最主要碳排放领域。2020年南平电力和工业在总碳排放中占比达60%,其中电力行业占比近一半,29%(312万吨)。工业部门排放量较多行业依次为化工和建材,分别占8%(87万吨)和4%(47万吨)。工业过程主要来自水泥和石灰生产过程,2020年南平工业过程排放约136万吨,占比13%。交通领域2020年碳排放195万吨,占总碳排放的18%,其中道路交通占绝大部分。农业领域碳排放97万吨,占比9%左右。非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来自水稻种植中甲烷气体排放。2020年南平非二氧化碳排放384万吨,主要来自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